故乡
初到广间的几个月,他除了感到新奇,更多的则是一种不真实感。广间的街道,广间的生活,广间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与他熟悉的家乡大相径庭,然而多数时候他还是像隔着一层屏幕一样,像是在看画里的世界。他还是按照原有的习惯生活,并小心翼翼地探出触角,去尝试着融入这座陌生的城市。更多新奇的事物涌了进来,仿佛涨潮的海滩,那些过往就成了湿软的沙地,淹没在了汹涌的浪涛之中。渐渐的,他交了一些朋友,渐渐的,他找到了新的工作,渐渐的,他失去了一些朋友。再后来,他辞去了自己在广间的第一份工作。
就像潮水总会褪去一样,他对广间的新鲜感逐渐淡去,生活得越久,他越觉得无趣,甚至痛苦。潮水退去后,留在沙滩上的不止贝壳,还有碎玻璃,扎得人遍体鳞伤。
他喜欢广间吗?一开始是喜欢的,承载着幻想,寄托着他的梦。他走进了现实,也就从梦里醒了过来。广间对性少数群体的确宽容,横丁的街道那么漫长,到处都是他们的容身之地。他甚至不用潜伏在夜晚,做一个浑浑噩噩的逐梦人,他可以在白日,在广间最热闹的街头高举彩虹旗,脸上贴着彩虹的贴纸,和一群同龄的,不同龄的,同性,异性,和他们一起喊出一句“love is love”,每到这个时候,他都觉得自己是深爱广间这座城市的。
可是他真的喜欢广间的一切吗?他知道这是一座艺术氛围并不浓厚的城市,街头的海报堆砌着大片的浓厚的颜色,也堆砌了浓厚的时代感,仿佛是从上个世纪的某张旧报纸或者旧照片里复制粘贴出来的一般。这里很少有艺术展,这里的人也不需要那些光怪陆离的画展。人们守着三十年前的规矩,身着二十年前的服饰,嘴里哼着十年前的歌,走在一成不变的街道上。这个城市像是被分割成了不同的层面,只有其中的一层在随着时代的潮流向前奔涌。
他是个画家,他知道自己不是一流的天才,他画出来的画也难以成为稀世珍品。但他毕竟是个画家,他向往未来能成为一个艺术家,在艺术史上留下或轻或重的一笔。或许所有的画家,所有的艺术家都是这样,一方面每天都在自己的心里刮上一句“你不是天才,你只是个普通人”,刮得鲜血淋漓,另一方面却又对自己抱有着一丝虚无缥缈的希冀。毕竟承认自己没有天赋,就等于真的承认了自己的平庸。没有人甘心平庸,人活在世上,总要找寻到活在世上的价值。
他画了很多的画,而广间人并不懂得欣赏他的画。他知道真正的艺术具有超脱一切的震撼力,他不觉得这是广间人的审美水平的问题,他觉得问题在于他自己,他尚未创造出超脱一切的震撼人心的画作。他起初是这样告诉自己的。然而时间越久,他越感到绝望,他渐渐分不清究竟自己有没有能够创造出艺术品的潜力,他分不清是因为自己是个二流画家,广间人才无法欣赏他的画作,还是因为广间人都生得肉眼凡胎,才会令他明珠蒙尘。他知道自己在冒出这样的想法时,他就几乎成为一个疯子了。
他数不清自己这样疯过了多少了日夜。一天夜里,他又是一个人,对着光秃秃的白墙上的自己的影子,与孤独,与满屋的半成品一同沉默。在死一般的寂静中,一个莫名的想法突然在他的脑中闪过。
他要回到家乡去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去。但他想回去看一看。
紧接着,自然而然地,他想起了周舟。关于周舟的一切,那条船,那只在空中划过的飞鸟,一切随之浮现在他的脑海里。这是他第二次想起那只漆黑的鸟,上次是他刚到广间的一个月后,他在横丁的酒吧街,和一群宿醉的同伴在街头高声歌唱时,他也想到了那只飞鸟。
他要回到家乡去,他还想与周舟见一面。
他订了一个月后的机票,在这一个月之间,他早已将自己回到家乡之后的计划列了出来,要见什么人,要做什么事,要画哪些画,都已经安排妥当。他已经一年多没有回过家,落地的那一刹那,他竟然感觉到有些陌生。他甚至不知道这种陌生感从何处而来,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,一草一木他都已熟悉,而此刻他竟然只觉得陌生。他像是初到广间时那样,眼前的一切与他之间都仿佛隔着一层屏障。是近乡情怯吗?他抬手抚上自己的心口。可是他并不觉得畏怯。
他坐上了通向家的方向的公交。他的前方坐着个年老的妇女,怀中抱着个年幼的孩童,看样子或许是那女人的孙辈。男孩的半张脸藏在女人的肩膀后,一双黑亮的眼睛滴溜溜地紧盯着他。他一开始觉得新奇,被看得久了,他却愈发觉得不适起来。他环顾四周,不经意地捕捉到了记到还未来得及撤去的目光。他猛然惊觉,原来在这老旧的公交车上,他竟然是个新奇的异类。
这公交车也是十年前的产物了。每每发动,或停车时,巨大的引擎声都会响彻整片街道。不知道听过了多少这样巨大的声响过后,他终于到了家,敲响了家门。前来开门的人是母亲,看样子已经在家里等了他许久。开门的那一刻,他异常紧张,生怕从母亲的面容上看出明显的岁月的痕迹。但很快他便送了口气。母亲还是一年前他离家时的模样。
他笑了笑,刚要开口说什么,却见母亲飞速地皱了下眉,眼睛眯起,嘴唇抿紧,面上呈现出的是个糅合了不耐,失望,与厌恶的神情。他笑容一僵。
母亲干瘪的嘴唇动了动。
一年不见,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。你看看,你耳朵上戴的是什么呀,还有你穿的,男孩子,穿得这么鲜艳,哪像个正经人家。你也老大不小了,平常穿些白色,或者灰色的衣服才显得庄重。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让你走那么远,这一年不在我身边,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……
这劈头盖脸的一通训斥彻底将他砸懵了。母亲说的是他耳朵上的耳钉,还有他身上穿着的一件带着荧光绿色条纹的镭射外套。母亲或许还不知道,他的小臂内侧还有个衔尾蛇的纹身。他现在也不打算让母亲知道这些了。
母亲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。就你这个样子,放在以前,你知不知道叫什么呀?赶快把你耳朵上的那一串摘掉,像个二刈子似的。
他眨了眨眼,一时只觉得荒谬。这是个陌生的,极具时代感的词汇,比广间街头的那些海报还要古老。而令他更为震惊的是,站在他面前的那个干瘪,枯黄,瘦小的母亲,她的衰老,更像是一种风化,一开口,便是来自五十年前的潮湿的,发霉的气息。
这里的人守的竟然是五十年前的规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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